金莱特评估人员两次签名不一致 非本人签名属违规行为
www.yingfu001.com 2014-01-21 16:35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周一,金莱特IPO进行网上申购。作为一家可充电备用照明设备企业,金莱特未上市而业绩先行变脸,让市场对其未来发展产生较大疑惑。就在昨日,记者接到投资者投诉,称金莱特同一评估机构在2012年、2014年招股书中的签名天差地别,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同一人两次签字迥异

  据金莱特招股说明书披露,资产评估机构之一的江门市中望德恒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声明:“本机构及其签字注册土地估价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其签字注册土地估价师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本报接到的上述投诉指出,江门市中望德恒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柏良在金莱特2012年、2014年招股说明书上的签名差别巨大,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出自一个人的签字,疑似是他人代签名。

  从两次签名来看,2012年的签名“李柏良”字体较为规整、中庸,每一笔画都相当清楚;而2014年的签名则字体流畅、笔画简单,“柏良”两个字辨认难度较大。

  当事人需要再核实

  “不会存在代签名,去问李柏良本人吧!”金莱特董秘刘德祥表示不愿意再多说。

  上海一知名证券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按照要求,这种签名必须是本人的签字,若是代签名属于违规行为。这样的报告是有瑕疵的,属于程序上的违规。”

  为了核实签名是否为代签,《大众证券报》记者向李柏良本人求证。

  “应该说金莱特不止两次要我们拿报告去了,你说的那个材料,我们需要看过才知道是不是我签的。”李柏良说。

  需要提及的是,李柏良不仅是江门市中望德恒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还是此次为金莱特进行评估的注册土地估价师。

  资料显示,2007年10月12日,江门市中望德恒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江中望德恒(2007)估字第174号),江门市中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江中评字(2007)B70228号),对金莱特实际控制人蒋小荣拟以出资的土地用权、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835800元、4652600元。需要提及的是,蒋小荣的非货币性出资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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