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9日分别发布实施修改后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修改调整了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增加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市值要求,明确了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业务,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主承销商可在此基础上规定更高的市值要求。
沪市的网下发行《办法》还规定,在网下发行中,当配售对象初步询价中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不超过网下发行股票总量的,其填报的申购数量,不得低于“拟申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