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过会企业闯关一季报 新三板企业迎底稿检查

www.yingfu001.com 2014-07-28 14:52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进入7月以来,IPO发审会再次断档。最后一次发审会的召开日期是在6月27日。

  临近8月,随着在审企业补充年报的工作进入尾声,发审会重启的脚步也渐行渐近。

  7月25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外表示,创业板发审委将进行例行换届工作。与主板发审委的结构调整思路相似,此次增加了兼职委员代表,行业委员人数和市场买方代表。

  在另外一个资本新战场——三板,监管环境也在发生微妙变化。

  28家过会企业忙补一季报

  截至7月25日,还有28家过会企业在苦苦等待批文。此前证监会已经分别于6月9日、7月14日向22家已过会企业下发了IPO批文。

  据理财周报记者统计发现,于此前两批获得IPO批文的企业,全部更新了一季度财务数据。

  北京一位手中有一家已过会项目的投行人士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对于已过会企业,按首发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以往惯例,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以延长一个月,即2013年年报的数据到7月31日就会失效。

  因此,对于这28家已过会企业,能否及时更新一季报数据是能否成为第三批批文获得者的条件之一。而离7月31日这一最后期限还有不到6天时间。

  “这两天我们的工作重心就是核实一季度财务数据。赶在7月31日前将调整好的招股书补充进去。”上述投行人士称。

  而前瞻IPO上市咨询机构的投资顾问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前两批拿到批文的企业,多数企业还在原发行计划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老股转让、网下路演等问题做出了适度调整。所以目前28家拟过会企业的原有发行方案也将面临调整。

  由于在会待审企业集中进入补充半年报工作,所以上述投行人士认为,按照半年报的审计周期,发审会重启的时间窗口或者8月份。

  从4月30日第二轮IPO重启后的审核情况来看,审核节奏较第一轮有所放缓。6月份仅有9家企业上会。

  从审核情况来看,自4月30日IPO发审会重启至今,已经有30家企业上会。其中4家未通过,2家被取消,平均每个月有12家左右企业能够过会,通过率为80%,略高于2011年72.5%、2012年78.07%的平均过会率。

  股转公司将展开底稿检查

  此前,证监会抽中三家IPO企业走信披抽查,分别是武汉中博、北京恒通、爱普香料,其中前两家抽查工作还在进行中,而爱普香料处于进场前的准备阶段。

  IPO举步维艰,三板的监管也日益趋严。

  很长一段时间,新三板一直因为挂牌门槛低,成为企业在准备IPO前的训练基地。但7月18日,股转系统在苏州现场对主办券商的现场培训内容,表明券商预言的“门槛提高”已经成为事实。

  7月18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副主任郭东旭、副处长姜小勇、股转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民、挂牌业务总监胡益民、公司业务部总监吴疆、江苏证监局副局长凌峰、苏州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周旭东等出席了股转公司在苏州举办的培训会。

  在IPO将审核重心放在信息披露上后,新三板的审核也向IPO的审核思路靠近。

  股转公司挂牌业务总监胡益民在会上表示,股转公司将开展现场底稿检查,重点核查合规性和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未来将把审核进度、反馈信息在电子化报送平台上公开,很多反馈信息已经模式化。”胡益民表示。

  加强信息披露、充分尽调,是此次会议上多次提及的词汇。

  “今年已有几家挂牌公司未能在4月30日前披露年报;54家挂牌公司出现年报变更事项,很多简单错误实在不应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副主任郭旭东指出。

  一位参会的新三板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胡益民指出了信息披露的五大问题:一是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未充分披露;二是申报和反馈答复时的前五大客户信息不一致,转让说明书和审计报告数据不一致;三是有些项目为赶进度,内核意见未覆盖整个报告期,内核意见流于形式;四是项目组签字人员和实际承做人员不一致,以后项目组人员名单公开披露,责任到人;五是日后会对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所的材料进行梳理整合,中介机构不需要重复报送披露相同材料。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股转公司即将披露存在信息披露问题的券商和挂牌公司,并公布处理结果。

  在会上,股转公司公司业务部总监吴疆提前就上述问题公司存在的漏洞进行披露:1、2013年底挂牌公司董事长就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2014年1月24日公司挂牌,1月27日董事长被批捕,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但券商居然表示完全不知情。2、年报披露格式完全不符合年报格式指引。3、审计报告未定稿就披露年报,年报与审计报告终稿数据不一致。4、定增验资后,还没完成股转公司的备案和股份登记,资金就被股东挪用,且短时间内无法归还。

  

  胡益民在指出信息披露五大问题的同时,也通报了目前出现的关于挂牌条件的问题:1)审计报告须由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出具,不能由分所出具。2)股东占用资金问题。3)超额分配利润问题。4)业务资质不全问题。5)有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问题,券商重点可从营业收入、现金流、客户、研发投入四个方面去论证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也可结合挂牌公司的行业特点,从其他要素去论证。6)改制未经审计。7)股权不明晰问题,注意只允许股东之间对赌,不能公司与股东之间对赌,而且对赌不能用公司的利益作为标的,要注意保护新股东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参会人士表示,会上透露出的最新的政策动态是:8月底出台做市商细则;近期股转公司将出台新三板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制度、优先股发行及重组细则;年底电子化业务报送、处理平台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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