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提自贸区 六股注意

www.yingfu001.com 2015-03-04 10:33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透过自贸区改革于法有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4年,我参与了关于上海自贸区的地方立法,就是一次“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成功案例。

  上海自贸区挂牌之前,国家已经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会议决定,自贸区内部分涉外资法律暂停使用。我们对90多项先行先试事项进行了梳理,当时发现涉及4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再加上3个国务院决定,事实上可能需要调整的法律更多。

  2014年4月,市政府提交了自贸区地方立法草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当月一审,6月二审,7月25日三审表决,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速度很快,日程很紧,但程序不减,还更慎重。

  立法过程中我们曾经很纠结。自贸区立法的难点在于,如何处理好“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与建设法治环境规范的自贸试验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关系,地方立法的受制性与立法引领性、前瞻性的关系,条例与国务院批准的《总体方案》等政策措施的关系。

  比起政府提交的草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最后审议通过的《条例》,修改幅度达到80%。当时自贸区起步半年,有了一些可固化的创新做法,但还有很多概念并不清晰,很多问题有待探索,比如如何协调自贸区管委会和政府各部门、浦东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自贸区的创新是动态的,一部法律法规很难穷尽各种治理举措,解决所有问题,必须预留一定的制度创新空间。

  举个例子,最初的立法草案明确了自贸区涵盖的范围,就是浦东的四个功能区,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我们在审议过程中拿掉了。果然,才过了一年多,上海自贸区已经扩容了。

  也是在上海自贸区条例的制定过程中,我真切感受到民主立法的重要性。开门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立法质量,制定法律法规时多接地气,就能少点漏洞。在自贸区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制定过程中,我们在自贸区服务大厅做了一次立法开放日,直接面对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征询他们对条例草案的意见。(人民日报

相关新闻
  • 征稿启事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址导航 | 虞凌云
  • 赢富财经网:www.yingfu001.com 简易域名:简易域名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Copyright©2008-2022 沪ICP备10023616号-1
  • 赢富财经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广告商的言论和行为与赢富财经网无关,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特别提示:赢富财经网不作任何“加入会员、承诺收益、利润分成”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进行非法的理财服务。
  • 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我们
  • 上海网警网络110工商备案360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