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联合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
通知规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0元。各地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分析人士认为,未来随着政策趋严,有望进一步扶优除劣,扩大龙头企业盈利空间。目前四川、新疆、宁夏等西部省区的水泥落后产能占比较大,当地上市公司包括四川金顶(600678)、天山股份( 000877 )、宁夏建材(600449)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