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报记者从投行人士处独家获悉,5月23日下午,证监会发行处召集光大证券、长城证券、海通证券、太平洋证券开会,就IPO发行方案调整、路演推介等事项提出要求。
会议由主管发行的审七处处长田斌主持。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5月15日,已有36家拟上市企业通过发审会。其中光大证券项目最多,有4单,分别为中材节能、深圳市艾比森光电、北京中矿环保科技、湖北富邦科技。长城证券的过会项目是康跃科技,海通证券保荐的是上海北特科技,太平洋证券仅一个过会项目是无锡雪浪环境科技。
此前,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已经有十余家企业上报了发行方案并已封卷。
但在5月23日会议上,田斌表示,这次发行方案要改,同时还要补充封卷,最好各家券商调整好发行方案后赶紧报会里。如果不能说服发行人更改发行方案,可以带发行人来会里直接与会里进行沟通。
发行方案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
老股转让方方面,在招股书中原则说明是公司的IPO,不是老股东的IPO;如果不进行老股转让就要明确写明不转让,如果进行转让就要确定多少比例最好不超过50%(不能太高),可以授权董事会来确定。
募集资金量方面,不要过度融资,除非有特别的充分完美的理由,否则不要超募。
定价方面,现在市场定价还是偏高,要考虑公司近年来的业绩是否支持,要降低发行人的预期,募不足也很正常。
发行费用方面,本次封卷需要披露发行费用,要求披露到具体的项目和金额,信息披露费只能列示本次发行涉及的信息披露费用,不能一次把三年的披露费用都放进来,其中律师、会计师、评估等费用可以按比例来测算。
另外,田斌提醒,发行方案中要写明所属行业、财务数据,招股书第三节发行概览等内容。
田斌表示,希望与会券商利用这周末进行发行方案和招股书的修改,改完可以先行来会里沟通后再改。
而在路演方面,在同与会券商交流时,田斌提出曾经有公司在推介材料中有超招股书内容现象,“网下路演可以不做,要做就要注意不要违规,律师要对券商的路演过程进行鉴证,包括路演过程和推介材料,推介材料是否有超招股说明书内容的范围要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