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三)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15,6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92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发行数量为4,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3.25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9月19日(T-1日)9:30-15:00及2014年9月22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4年9月22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3.25元/股的发行价格和15,6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1.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6,908.80万元,略少于发行人拟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招股意向书中载明的"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的4.7亿元。
所有募集资金净额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9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9月23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 倍以上但低于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二)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三)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4年9月24日(T+2日)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序号 | 日期 | 发行安排 |
4 | 2014-8-20 | 融资首次公告日 |
5 | 2014-8-25 | 询价推介日 |
6 | 2014-9-18 | 网上路演公告日 |
7 | 2014-9-19 | 网上路演日 |
8 | 2014-9-22 | 网上申购日 |
9 | 2014-9-24 | 网上中签率公告日 |
10 | 2014-9-25 | 网上中签率结果公告日 |
11 | 2014-9-25 | 网上申购款解冻日和退款日 |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发行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25元/股。
2、本次网上申购的申购简称为"重燃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17"。
3、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46,000股。
4、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4年9月19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4年9月19日(T-1日)为准)。
◎重庆燃气(730917)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 | 212308 |
投资金额总计 | 212308 | |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 | -161608 | |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 | 418.75% |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前身为2003年成立的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有限"),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73年成立的重庆市天然气公司。
2010年3月以前,燃气集团有限为国有独资公司。2010年3月31日,燃气集团有限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华润燃气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由国有独资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企业。2010年6月12日,燃气集团有限召开中外合资公司第一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同意将燃气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确定以201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和评估。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商资批【2011】99号文)、重庆市国资委《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渝国资【2010】753号文)批准,燃气集团有限以2010年3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2,150,559,461.52元,按1:0.65099的比例折为股本1,4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750,559,461.52 元转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28日,发行人依法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5000000000020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40,000 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在重庆市提供城市燃气供应以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
自1995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燃气销售
本公司的燃气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所属各城市门站接受上游气源,经调压、计量后通过城市燃气管网输送到各用气区域,并根据不同类别用户对技术参数的要求再次调压,形成可供直接使用的燃气,向终端用户销售的过程,涵盖城市管道燃气"储、输、配、售"的完整经营链。
本公司所提供的城市燃气产品受众广泛,消费群体覆盖居民家庭、工业、商业、集体、锅炉、燃气空调、交通运输等各行各业。
2、燃气安装
本公司的燃气安装业务主要指根据不同类别用户的特点进行燃气设施及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设计费和安装费。
(三)产品销售方式
1、燃气销售
居民用户:安装智能气表的居民用户先付款后用气,对其他使用普通气表的居民用户则一般采取"先用气→每双月抄表→每双月结算气款"的方式进行销售。
非居民用户:原则上与非居民用户均签订供用气合同,根据非居民用户的用气量大小、信用程度、结算周期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预付款滚动结算方式进行销售,结算周期分为旬结和月结两种方式。
2、燃气安装
燃气用户向本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分(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本公司的各分(子)公司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协议(合同),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计和设备选型,然后进行管道施工和燃气设备(如气表)的安装。安装工程通过质检验收后,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标准向用户收取设计费、初装费、安装费,并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四)主要原材料
1、燃气销售
公司天然气销售所需的原材料为天然气,主要气源供应商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
2、燃气安装
公司燃气安装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E管及PE配件、调压箱、气表、流量计、低压阀门及管路连接件等。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的竞争格局体现为垄断与竞争并存的特征。
一方面,城市燃气行业关系民生且投资大,初期大多由政府出资的地方国有天然气公司投资并独家运营,由于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不可复制的自然垄断性,因此地方国企背景的城市燃气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在特定的区域内占据相对垄断经营的地位。
另一方面,在政策鼓励下市场竞争因素日趋增强。200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这一政策大大加快了外商进军大中城市天然气市场的步伐,燃气行业由政府和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局面成为历史。2002年12月,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文件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将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原市政国企、外资、民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特许经营。城市燃气行业需求稳定、赢利稳定、波动小、风险小和自然垄断性等特点吸引了各类所有制成分的投资商加入,城市燃气市场活跃着地方国有企业、港资企业、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者。
2、发行人在重庆城市燃气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是重庆市最早从事城市燃气经营的企业,经营历史长达40年。本公司是重庆市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供应商。截至2014年6月末,公司的城市燃气供应范围覆盖重庆市38个行政区县中的24个区县、3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及25个市级工业园区,服务346.77万居民客户、8.77万非居民用户(包括集体、商业、CNG加气站、工业用户等),在重庆市城市燃气行业中具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股东研究:
重庆燃气(730917)主要股东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75 |
2 | 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25 |
合计 | 1400000000 | 100 |
财务指标/时间 | 2014年6月 | 2013年 | 2012年 |
总资产(亿元) | 63.8607 | 62.7436 | 58.2062 |
净资产(亿元) | 28.776 | 29.7487 | 27.4342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24662 | 24780.81 | 25339.44 |
营业收入(亿元) | 28.4373 | 59.3467 | 54.2372 |
净利润(亿元) | 1.85 | 3.08 | 2.72 |
资本公积(万元) | 70375.38 | 70651.52 | 71187.06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4.29 | 5.25 | 3.32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3 | 0.21 | 0.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3 | 0.21 | 0.18 |
每股现金流(元) | 0.27 | 0.6 | 0.54 |
净资产收益率(%) | 6.62 | 11.49 | 1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