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应以加大投资者 保护为前提

www.yingfu001.com 2016-06-04 18:06 赢富财经网我要评论

  日前,IPO注册制正式进入捷径模式,即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先按注册制操作,而非先修订《证券法》,通过特殊授权就可以更快的实施这项改革,而不是等着漫长的修法过程。

  中国想尽快推出注册制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化解金融风险。据证监会数据 ,目前有600多家拟上市公司“排队待审”。而符合沪深交易所上市标准的企业数量远大于此。长期以来,中国企业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做法正在积累金融风险,尤其是在中国企业杠杆率越来越高的背景下,通过加强证券化可以缓解中国企业的融资成本以及减少银行风险。

  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大部分大型企业都已经上市,目前有融资需求的主要是中小企业,特别是新兴经济领域的中小企业,他们很多得到了风险投资的支持,如果不能为风险投资等资金提供退出通道,民间资金支持创新的步伐可能会减缓,这也不利于中国经济转型。

  注册制意味着企业上市效率将得到大幅提升,它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股票发行时机、规模、价格等由市场参与各方自行决定,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风险,也就是说,监管部门不再为上市企业信用“背书”。在中国市场,即使是审批制下,往往也具有很大的风险,很多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但违法成本太低,惩罚力度不够,而且监管责任也不清,股民则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因此,我们希望,在通过特殊授权完成注册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配套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规则,特别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在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的情况下,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投资者手中回购股份;要求保荐机构在民事诉讼程序启动前,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此外,中国的证券法并没有确立股市的集体诉讼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导致即使在审批制下如果出现上市公司侵害投资者现象,他们也很难进行维权并得到补偿。如果实行了注册制而不改变目前较为模糊的权责制度和过低的惩罚力度,那么,可能会导致市场混乱,损害股民的利益。

  今年股市动荡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杠杆操作监管不作为引发的,而最近各地出现集资诈骗以及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披着创新外衣的“庞氏骗局”造成的。因此,如果启动注册制就需要明确集体诉讼制度、损害赔偿制度以及更严格的惩罚措施,市场的风险将会降低,并将实现注册制作为推动经济转型的积极力量的价值和意义。

  股市自诞生至今仍然没有成熟,主要原因是对作恶者的惩罚力度不够,上市公司不能退市而保留了壳资源。注册制将让“壳资源”失去价值,但是,如果不能实行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制度,过低的作恶成本依然会鼓励违法者横行市场。我们不能为了帮助公司融资、推动经济转型这些宏大的目标而忽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才是市场存在的基础。

    相关新闻
    • 征稿启事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址导航 | 虞凌云
    • 赢富财经网:www.yingfu001.com 简易域名:简易域名 版权所有 翻版必究!Copyright©2008-2022 沪ICP备10023616号-1
    • 赢富财经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免责声明,风险自负。广告商的言论和行为与赢富财经网无关,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特别提示:赢富财经网不作任何“加入会员、承诺收益、利润分成”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进行非法的理财服务。
    • 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我们
    • 上海网警网络110工商备案360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