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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
生产、销售医疗器械Ⅱ 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